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11-02-1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临时)于2011年2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禾益化工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支持参股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拟将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自有资金委托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向公司参股公司禾益化工发放委托贷款. 贷款期限为1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计算),到期归还.
公司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与禾益化工结算贷款利息,银行按委托贷款金额一次性收取公司万分之一点五手续费.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决定聘任陈俊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