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中国农药工业网 来源:http://www.ccpia.org.cn/ 日期:2011-04-02
本农药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1,24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转增 3 股。
按照 2011 年 3 月 21 日刊登的《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1 年 3 月 24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1 年 3 月 25 日,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1 年 3 月 28 日,红利发放日为 2011 年 3 月 30 日。目前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2011 年 1 月 18 日分别召开董事会五届五次会议和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 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该等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和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一、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8,500 万股(含 8,50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在上述区间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询价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数量的上限调整为 11,050 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 整 后 的 发 行 数 量 上 限 = 调 整 前 的 发 行 数 量 上 限 × (1+ 总 股 本 变 动 比例)=8500×(1+30%)=11050 万股
二、发行底价的调整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0 年 12 月 3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价的 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9.93 元。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 15.14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 整 后 的发 行 底价 =(调 整 前 的发 行 底价 -现 金 红 利 )/(1+总股 本变 动 比例)=(19.93-0.25)/(1+30%)=15.14 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