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日期:2011-05-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信大酒店以现场开会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总数 55,332,6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588%。会议由公司董事
会召集,董事长王晓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按照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第六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所列,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以现场、记名、逐项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01,763.09 元,但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3,255,369.54 元;2010 年末公司资本公积为 220,807,434.98 元。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10 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同意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公司支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0 年度报酬总额为 42 万元。
8、会议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55,332,621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份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在 2011 年 4 月 23 日至 2012 年 4 月 22 日向有关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或承兑汇票提供担保,担保最高额度如下: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14000 万元、海利贵溪化工农药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湖南海利常德农药
化工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罗维平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湖南海利 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2011】(湘佳法意第 049 号)。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