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267)海正药业:二○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1-06-27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6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二)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人民币,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 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并在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在获准发行后,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向全体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7,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并拟用剩余部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8,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 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 四)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偿还保障措施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