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1-09-15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颖泰嘉和之全资子公司颖新泰康追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颖泰嘉和之全资子公司颖新泰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的议案》,拟在2011 年度对北京颖泰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颖新泰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新泰康”)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8000 万元。公司分别于2011 年6 月 30 日、7 月20 日分别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河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本公司为颖新泰康向前述两家银行申请 8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目前,颖新泰康处于高速成长期,拓展其主营业务急需大量资金,为支持其新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颖新泰康追加2011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拟增加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额度,本次追加5000 万元,追加后,本公司为颖新泰康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3 亿元,详细情况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
颖新泰康因业务发展需要,拟新增向银行申请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为自本公司拟于2011 年9 月30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北京颖新泰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7 月1 日
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 号D-1 号楼
法定代表人:李生学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
项目 2010 年12 月31 日 2011 年6 月30 日
资产总额 548,734,149.21 781,145,910.92
负债总额 344,684,816.05 539,201,210.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00,000.00 30,00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344,684,816.05 539,201,210.74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 0 0
净资产 204,049,333.16 241,944,700.18
项目 2010 年度 2011 年6 月30 日
营业收入 1,291,715,617.18 811,406,150.44
利润总额 59,586,920.38 37,826,034.47
净利润 44,609,190.73 37,895,367.02
信用等级 - -
3、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为颖泰嘉和的股东,公司董事潘明欣、吕立明先生同时兼任颖泰嘉和的董事,颖新泰康为颖泰嘉和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颖新泰康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新增向银行申请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一年。四、董事会意见
1、提供担保的原因
因颖新泰康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公司拟对其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颖新泰康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
3、颖新泰康对本次担保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五、对本次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颖新泰康拟新增5000 万元银行综合授信申请,公司为其新增的银行授信申请提供担保,有效期一年。本次新增5000 万元后,2011 年度公司对颖新泰康的担保额度为1.3亿元,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并有利于公司以及颖新泰康的业务发展,本次担保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为8000 万元,本次追加额度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金额为1.3 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5%。七、备查文件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9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