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制药(002004)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1-1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1 年 11 月11 日发出,会议于2011 年11 月28 日上午0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5 人,代表公司股份65,419,8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6%,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5,419,8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56%。以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419,884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419,884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419,884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一)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三)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 年11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