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1-12-14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小贷”)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担保.
本事项需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建德市新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建德市新安江新安东路555号一楼;
(3)注册成立时间:2009年1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林加善
(5)注册资本:20000万元;
(6)经营范围:在建德市范围内依法从事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及其他经批准的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新安小贷系公司参股子公司, 公司直接持有其3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总裁林加善为新安小贷公司的董事长.
(8)截止2011年11月31日,新安小贷公司资产总额32850.74万元,负债总额7674.8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6500万元;所有者权益25175.91万元,资产负债率23.36%;主营业务收入为4528.91万元,净利润2962.07万元.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具体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经核查, 截止2011年11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也无对外担保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