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00239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1-12-27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2月25日上午十时在江都市浦头镇江灵路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1年12月2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七人。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于国权先生、黄南章先生、周汝祥先生、于国庆先生、龚新海先生、李钟华女士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杨光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致上市公司函》,因业务发展需要,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整体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设为立信江苏分所。设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分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的同意批复。该分所的负责人为钱志昂,执业证书代码为310000063203,其他工商登记事项不变。
原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请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将公司聘请的2011
年度审计机构由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等业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变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2年1月11日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