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600160):关于控股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2-02-06
日前,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发布了《关于杭州新源电子研究所等112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国科发火〔2008〕362号)和《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化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即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氟化公司将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缴纳的优惠政策.
氟化公司将尽快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 11年第4号《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 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根据此规定, 2011年1-9月氟化公司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事项不会对本公司及氟化公司2011年的盈利水平带来影响.
衢化氟化成立于1999年9月27日,注册资本22,359.22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周黎旸,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均为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内,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范围详见《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的生产,储存,钢质焊接气瓶的检测(有效期至2012年1月27日).
一般经营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氟化公司于2008年9月1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
截至2011年9月30日,氟化公司总资产113,371.01万元,净资产88,794.22万元;2011年1至9月,实现营业收入276,664.39万元,净利润40,44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