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2-06-19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 年 6 月 15 日,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 2012年 6 月 8 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7 人,董事周林林因公请假,委托董事李立群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王律先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治安代为出席并表决,监事俞薇薇、肖渝、谭芬芳以及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快达”)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嵋槌绦蚍稀豆痉ā泛凸菊鲁痰墓娑??;嵋橛啥鲁せ葡抑鞒?,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相关具体情况请见公司 2012 年 6 月 1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为配合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实施,同时保证江苏快达马塘厂区生产经营正常运行,会议同意江苏快达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如东支行、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4000 万元的授信,其中:项目授信人民币 2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 5 年)流动资金授信人民币1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 1 年。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江苏快达可根据搬迁技改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决定贷款金额,并可以江苏快达自身资产为其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江苏快达向银行授信贷款的后续具体事宜。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经营发展用地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快达整体发展规划,并配合江苏快达光气及光气化产品搬迁技改项目进行,会议同意江苏快达投入自有资金 3237.56312 万元,在如东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购买土地 327.423亩?;嵋榛雇饨湛齑锔莘⒄剐枰褂貌怀?nbsp;2500 万元自有资金另行购买与当地政府预约的剩余土地约 230 亩,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本次会议批准的资金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江苏快达购买经营发展用地的后续具体事宜。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补选董事尹英遂先生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张海先生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