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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002391)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2-07-12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2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告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2年7月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2年7月1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于国权先生(持股36.62%)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来函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江苏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的通知》( 苏证监公司字[2012]276号)的有关规定, 提议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进行再次修正,并提交了《公司章程修正案(二)》.
    《公司章程修正案(二)》在《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基础上增加了以下内容:
    在原《公司章程修正案》第一百九十一条:(一)利润分配的原则项下增加"2,每年按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规定的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并遵守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公司章程修正案(二)》前后对照表见本附件详细公告内容.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章程修正案(二)》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7月2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长青股份关于增加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补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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