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股份(600596)关于委托理财逾期后续进展的公告
责任编辑:本站编辑 来源:农药工业网 日期:2012-08-29
2011年8月12日, 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国信)签署了向浙江正路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正路集团)发放4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信
托合同,目前该理财资金已出现逾期.
为保证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公司日前委托长安国信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2012年8月28日, 公司收到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浙金执民字第122号】执行裁定书, 已对正路集团用于贷款抵押担保的3351.04平方米的商业物业(原评估价值9570万)进行查封.查封期限为2年,自2012年8月27日至2014年8月26日止.该事宜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